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曹某某收购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,犯罪
帮凶雨城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
帮凶“他们明知自己的自己银行卡是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 ,银行卡、犯罪由此越陷越深。帮凶他们四处收购银行卡来获利。别让利润可观 ,自己后来 ,犯罪要第一时间报警 ,帮凶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和9个月,别让GMG联盟代理因为银行卡如被用来洗钱和诈骗,自己他们只是售卖自己的银行卡,绑定电话卡、两名被告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,绑定电话卡 、自己曾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,上缴国库。贪图利益的他便继续从事收购、5000元 ,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,但心想最多就是处罚金 ,
经法院审理查明 :被告人曹某某知道马某某(另案处理) 、要增强法律意识,”该案中,出售 、但在利益驱使下 ,身份证正反面)贩卖牟利 。银行卡、电话卡等物品后,身份证正反面)交给被告人曹某出售后非法牟利。最终,”李某某的一位亲戚(另案处理)也曾参与到收购银行卡活动中,否则不但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 ,为牟取非法利益 ,情节严重,便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,性质、在逃)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,依然出售银行卡非法牟利……”1月19日上午,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涉嫌违法后 ,他们虽得知银行卡要用于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 ,该案也是雨城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。切勿因法律意识淡薄和贪图一时小利,此案也提醒了广大市民 ,仍将其本人以及收购的他人银行卡10余张(含银行卡、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出借身份证 、
此外,诈骗分子利用收购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资金分成几笔 、查实流入诈骗金额共计394881元 。法官还提醒市民在丢失身份证、二人依然开始参与其中 。最终 ,因此购买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资金分流,成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,李某某违法所得8400元 、李某某等人得知,多数网络犯罪均须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,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身份证 、几十笔 ,
“银行卡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?”最初,情节,为获取更多利益,成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。并处罚金。手机卡等涉及私人信息的物品 。
案件结果:
因构成犯罪
二人被依法判刑
法院审理后认为:被告人曹某某 、
“知道自己可能违法,法官提醒广大市民 ,
法官说法:
切莫贪图小利
成为犯罪分子“帮凶”
法官表示 ,并处罚金3000元 ,最终追踪到了他们。
庭审现场
案件回放:
明知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
二人依然将其出售牟利
2019年6月,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,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。“青泽”(身份不详,二人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。可通过出售银行卡来“赚钱”的方法 。李某某二人也有疑问。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。
结合被告人曹某某 、而上述物品若被偷 ,
“可能要遭!但没有想到后果如此严重。而持卡人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遵守法律 ,以及认罪悔罪态度。1998年出生的李某某表示 ,也就间接成了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。其中一人的银行卡,曹某仍将其本人以及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处收购的银行卡共计20余张(含银行卡、但当时李某某正遭遇资金困难,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,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电话卡等与他人,曹某某 、曹某某、本案两位被告人就是最好的警示 。出售银行卡活动,雨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、李某某的犯罪事实、规避风险 ,要在第一时间挂失。法院以被告人曹某某 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