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也未出庭作证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虽有指印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由其中一人代书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虽有指印 ,日,
法官表示,情况不详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。日 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。由其中一人代书,
综合上述情况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 、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法官认为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,2016年8月18日,原告唐某继父 。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法院认为,注明年、